天津发展(00882) -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 设立基金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天津发展天津发展(HK:00882)2025-10-17 06:12

合伙企业基本信息 - 名称为天津建生国鑫泰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59] - 主要经营场所为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146号B - 1 - 138(具体以登记为准)[59] - 目的是通过投资实现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回报[57] - 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以登记为准)[57] - 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59] - 设立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他适用法律和规范以及协议约定[20] - 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为设立日[59] 合伙人与出资 - 普通合伙人是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泰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111][112] - 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0亿元,首次交割时为5亿元[78] - 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管理人可增减认缴出资总额[78] - 全体合伙人出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出资[79] - 战新基金认缴出资额不高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0%和1.5亿元之较低值[80] - 力生制药认缴出资额不高于1.7375亿元[80] - 有限合伙人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20%,且不低于合格投资者最低金额[80] 费用与报酬 - 投资期内,有限合伙人年度管理费为实缴出资额的1.4%,届满后为未退出投资项目投资成本的1.4%[62] - 投资期内,有限合伙人年度合伙事务管理报酬为实缴出资额的0.6%,届满后为未退出投资项目投资成本的0.6%[66] - 管理费和合伙事务管理报酬均以日历半年度为基准计算,半年度预付[66][67] - 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无需承担管理费和合伙事务管理报酬[66][67] 投资限制 - 80%以上资金应投资于中国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71] - 不得在单个被投资企业投入超过认缴出资总额的50%[73] - 关联交易投资规模不得超过认缴出资总额的50%[73] - 可转债投资未收回或未转股总金额不得超过实缴出资总额的20%[73] - 闲置现金仅可投资托管银行存款类产品[75] - 不得举借债务和对外提供担保[75] 收益分配 - 可分配资金包括项目处置收入、投资运营收入等[89] - 实缴出资额100%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等于其实缴出资额[92] - 优先回报按单利8%/年计算,有余额100%向全体合伙人分配[92] - 超额收益分配中,除特殊有限合伙人外的部分80%分配给其他合伙人,20%按40%:60%比例分给建信股权和泰达私募[92] 后续募集与权益转让 - 首次交割日后24个月内(含),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进行后续募集[121] - 后续募集合伙人需支付延期补偿金,按单利每年8%计算[121] - 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权益需提前40日向管理人申请[123] - 普通合伙人转让权益需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126] 会议与通知 - 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年度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不讨论潜在投资项目[137] - 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决定,或超50%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37] -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原则上提前3个工作日发会议通知,未参会或未回复视为弃权[137] 协议生效与终止 - 协议对力生制药生效需满足先决条件,若2025年12月31日未达成则协议对其不生效[170] - 协议对所有合伙人于全体有效签署并完成相关登记手续之日生效,至合伙企业注销且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