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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电器(603861) - 白云电器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
白云电器白云电器(SH:603861)2025-10-17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10万股,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2,559,946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88,5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92,559,946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如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规定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62][6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5名(含1名职工董事)[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8] - 除特别决议事项,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89][9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0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