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000156) - 对外担保管理规则
华数传媒华数传媒(SZ:000156)2025-10-17 18:47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且超全体董事1/2[2]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特定情况需2/3以上表决通过[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批[3] 担保申请与管理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至少提前30日[5] - 财务部门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8] 其他规定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9]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