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信息[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信息[10] - 重大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9] 重大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留意[13]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达50%以上需提前30天上报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殊处理[16]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前30天上报[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上报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提前15天上报[21] - 与关联法人发生超300万元人民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提前15天上报[2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事项,提前30天上报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2] - 与关联人发生超3000万元人民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提前30天上报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2] 诉讼仲裁上报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提前15天上报[23] 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年度、中期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财务部门报告业绩预告[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财务部门报告业绩预告[25] 信息披露与报告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5]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指定联络人[6]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6] - 重大信息和报表资料报送需部门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签字批准[30] - 公司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负有报告责任[30]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晓重大事项后应第一时间通报[32]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32]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2] -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3] - 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外,重大交易达标准之一需提前15天上报[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传闻致股票异常波动,财务部门报告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6] - 公司对外提供报表或信息资料时间不得早于临时或定期报告公告时间[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6]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7] - 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公司有权追究责任[39]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40]
华数传媒(0001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