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60333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五年十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办法》《第 12 号编报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法律事项及发行人为此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和 有关事实进行了合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并在此基础上为本次发行出具了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 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龙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