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闻(00079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补选[16]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5]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9] - 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3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4] - 修改需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解释权归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