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30031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戴维医疗戴维医疗(SZ:300314)2025-10-17 19:4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或遗漏[3] - 除强制披露外可自愿披露,但不得冲突误导[4]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债券募集、上市等公告书及定期和临时报告[9]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7] - 应及时公平披露对股价可能有较大影响的信息[9] 定期报告披露规则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3]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披露业绩快报[2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4]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25] 业绩预告规则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进行业绩预告[28]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28]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3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3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4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属重大事件[40] 其他披露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5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披露担保事项[5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56]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披露[63]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公司应致歉说明[70] 信息披露职责与流程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95]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9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95]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草案,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02]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审批后披露[105] 交易与持股变动披露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公告[83]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10%时,公司应报告披露[84] - 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公司应报告披露[8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8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90] 其他规定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13] - 公司可申请豁免披露涉及机密等信息[13] - 公司可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116]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需签署保密协议,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