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3003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切实维护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利益,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财务审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选 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 责。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