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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新城市新城市(SZ:300778)2025-10-19 16:30

融资情况 - 公司发行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46000万元,净额45001.65万元[1] 项目投资 - “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总投资16523.7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213.75万元,未使用余额15665万元[5] - 公司拟将“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剩余15665万元用于“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5] - “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拟投资25665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6] - 项目计算期11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6] - 固定资产投资23565.42万元,占总值比91.82%[10] - 无形资产投资1800万元,占总值比7.01%[12] - 流动资金149.58万元,占总值比0.58%[12] - 建设期利息150万元,占总值比0.58%[12] - 项目资金来源为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9] 市场扩张 - 公司在华南、华中、华东、西南、西北等区域设立11个分公司[18] 用户数据 - 公司现有员工550多人[20] 项目效益 - 项目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15%[30] - 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基准收益率设定6%)为8.06年[30] 公司资质 - 公司拥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等多项甲级资质[17] 公司战略 - 公司依托“一体两翼”战略向综合服务商转型[16] 应对措施 - 公司应对电价波动采取动态优化自发自用比例等措施[22] - 公司应对技术集成风险开发自主可控智慧能源管理系统[24] - 公司应对投资回报风险探索多元融资与合作模式[25] 决策审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33] - 董事会认为该事项经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议案[34]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履行必要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情形[34]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该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5] - 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是公司审慎决策,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合理性[35] -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需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35] -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