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000633) -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合金投资合金投资(SZ:000633)2025-10-20 16: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7年12月17日首次发行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6年11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5,106,373元,已发行股份数为385,106,373股,均为普通股[10][2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因减资、合并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在10日内注销,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9] - 因员工持股等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36][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和更换董事等,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54][57]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0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1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5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6]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5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8]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09]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63]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7]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