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301070) - 《公司章程》_2025年10月修订
开勒股份开勒股份(SZ:301070)2025-10-20 16:3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618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0229840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1] - 公司股份总数为90229840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1]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1/3[108]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0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156]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3] - 公司一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