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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601515) - 东峰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SH:601515)2025-10-20 18: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 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 涉及上述变更事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 序号 | 章程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1 | 第一章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 | 第一条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