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子科技(300802) -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和《上海矩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同时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