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结构 - 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1] -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经营范围新增停车场、房屋租赁等多项业务[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237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10] - 已发行股份数1071692689股,均为普通股[11] - 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转让时间及比例规定[6] - 发起人、董事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7][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享有股利分配等权利[7][19]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材料需遵守规定[21]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直接诉讼等[8][9] - 股东需遵守法规章程,滥用权利担责,质押超5%股份需告知公司[1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3] - 公司对外担保达到一定比例或条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4] 会议相关 - 多种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15]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15] - 股东大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不同[2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4][2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29] - 董事有保密和忠实义务,执行职务违规担责[28] 利润分配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43][44] - 不同阶段和情况有现金分红比例要求[44][45] - 董事会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表决通过[43][48]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48]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0] - 公司解散应公示、成立清算组清算[52]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