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具会计专业背景[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表决与流程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 审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1] - 审计委员会评议后将决议呈报董事会[12] 生效条件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