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雪峰科技雪峰科技(SH:603227)2025-10-20 19:4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财[5] - 以自筹先投募投项目,募集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1] - 单次临时补流不超12个月[13] 募投项目论证 - 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8][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免特定程序[19]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9]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净额5%,免特定程序[20] 监督检查 - 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2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3]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3] - 保荐或独财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3] - 保荐或独财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其他规定 - 募投通过子公司实施适用本制度[2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