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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雪峰科技雪峰科技(SH:603227)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