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雪峰科技雪峰科技(SH:603227)2025-10-20 19:4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5]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8]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一人不超两名[9]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召开[10] - 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13] - 现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通知[13] 决议通过条件 - 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提案,担保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4] 提案审议规则 - 未通过提案,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5] - 部分董事认为问题时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15]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记录包含多项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18]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18]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通报执行情况[18] - 会议档案证券法务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