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9][10]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4] 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主持与报告 - 不同情形下股东会主持人不同[24][25] - 若主持人违规,经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报告工作[26] 股东发言与征集 - 股东发言需会前登记,顺序按登记先后[27] - 发言时间和次数由主持人规定且不得中途打断[2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0]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35] - 关联交易决议有不同要求[36] - 重大资产或担保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 决议应及时公告并记录保存[37][40] - 派现等提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5] 决议效力与执行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等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45] - 公司应履行判决等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46] - 涉及更正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46] - 决议执行情况需报告[46]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