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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3001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电环保中电环保(SZ:300172)2025-10-20 20:3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