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及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