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 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 因,而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的,应当按本制度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