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2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2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35%以上需报告[6] 股东及控制权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形需报告[9]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并持续报告进程[9] 重大事项报告要求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11] - 未如期完成需及时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直至完成交付或过户[12]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12]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发生事项原因、协议书等五类[12]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12] 内部报告责任 -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五类人员[14]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制定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事务部备案[1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5]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收集上报工作[15] 培训与追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违规由其担责,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处分[15]
群兴玩具(002575) - 2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