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群兴玩具(002575) - 2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群兴玩具群兴玩具(SZ:002575)2025-10-20 22:31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全体 投资者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 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持股 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