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兴玩具(002575) -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 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者免职或者其他原因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