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兴玩具(002575) - 3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等条件之一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4] - 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9] - 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深交所关联人档案信息库相关信息[8] - 转让股份不得影响相关承诺履行[9] - 买卖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14] - 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5] - 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12] 减持限制 - 公司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实施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不得减持[17] - 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得减持[17] - 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17] 减持披露 - 计划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 控制权转让 - 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受让人情况,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履行承诺[18] 信息披露 - 出现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等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20]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0] - 契约型基金等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22] - 筹划重大事项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立即披露[23] 视同行为 -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等主体行为视同其行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