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006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下设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董秘可协调[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3]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9]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配合监事会审计活动[10]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涉及披露财报、聘用事务所等职责[11] - 指导监督内审制度建立与实施[12]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可现场或通讯召开,举手或书面表决[17]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其他 - 出席会议委员有保密义务[19] - 细则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生效[21]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