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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3012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华融化学华融化学(SZ:301256)2025-10-21 16:4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负责制定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非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非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非担任独立董事 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