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3012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及其日常机构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并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 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一)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统筹指导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战略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