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补选[9,10]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在董事会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2,11] - 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2]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如提供信息、配合调查等[23] - 意见等应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及时办理[24]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4]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4] - 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公司为其购买责任保险[2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 -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 -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2]
华融化学(3012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