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30125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 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 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 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人数和构成应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 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后被提名人方可成为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四条 本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