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3012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1] -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错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担保等[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错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10]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3]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3]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由董事会办公室会同审计部门处理[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问题由审计部门处理[12] 责任追究 - 公司实行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3] - 董事会对相关人员视情节追究责任[14]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5]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可采取多种形式[16]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7]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1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