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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信通(06188) - 章程
迪信通迪信通(HK:06188)2025-10-21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发起人包括迪信通科技集团等6家公司[5] - 2009年12月28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8029439243[7]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相关室,邮编100073[5] 股权结构 - 设立时以北京迪信通商贸50,000万元净资产折合50,000万股股本,13,484,982.56元计入资本公积金[17] - 迪信通科技集团持股21,140万股,占比42.28%等6家股东持股情况[17]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0万股[18] - 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886,460,400股,非上市股份337,700,000股[21] 股份管理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转让限制[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32]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3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诉讼[3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董事会收到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5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十四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4] 财务与业绩披露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披露[120] - 在会计年度上半年首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业绩初步公告,3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并披露[12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2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1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125] 其他重要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4] - 公司有权出售未能联络的境外上市股份股东的股票,需满足一定条件[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