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603002) - 宏昌电子公司章程(第十三次修订)(草案)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SH:603002)2025-10-21 17: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4,078,509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34,078,509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英属维尔京群岛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TD.持股21,000万股,持股比例70%[15] - 新疆德道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301万股,持股比例7.67%[15] - 江阴市新理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99万股,持股比例8.33%[15] - 汇丽创建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持股1,500万股,持股比例5%[15] - 北京中经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正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持股600万股,持股比例2%[15] 股份转让与权益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74]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75]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7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报[109][11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提取4%作为员工红利,1%作为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红利[112]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116]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