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603002) - 宏昌电子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职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11]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18] 其他 - 审计工作组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材料[22]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0] - 工作制度2008年通过,2024年、2025年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