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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精机(3011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华研精机华研精机(SZ:301138)2025-10-21 18:31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 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华研精密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