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3011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华研精机华研精机(SZ:301138)2025-10-21 18:3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与方案[7] - 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18]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 董事会应在年报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