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旅游(300859) -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担保范围与条件 - 公司可为三类单位提供担保,不符合条件但风险小的经特定程序也可担保[6] 担保流程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并尽可能要求反担保[3] - 订立担保合同应核查义务性条款,有风险时被担保方需提供反担保或拒绝担保并报告董事会[18] - 接受反担保时应完善法律手续,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24] - 对外担保事项经审议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签署合同[25]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6] 担保职责与风险控制 - 财务部对对外担保履行资信调查等六项职责[21]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3]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情况[31] - 发现被担保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24] - 法院受理被担保方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与破产财产分配[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