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30118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 能部门、本公司委派到各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应严格 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1.3.1 公司对参股公司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参股公司是指本公司持有 其股权比例不足 50%且不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 1.4 子公司应规范运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 其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修订) 1 总则 1.1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建立良好的母子公司管控机制,通过科学且合理的管 理手段,运营现代管理方法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具体内部环境、管理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