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 信息披露原则与时间 - 应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5] - 官网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6]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1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1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7][28] - 重大信息临时公告有草拟、审核、通报流程[29] - 宣传计划等公开计划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需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审阅[33] 相关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31] - 董事会秘书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1] - 各部门等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并指定联络人[3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保荐人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34] - 独立董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并定期检查[47] 保密与档案管理 - 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8]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8] - 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与董事会签署保密责任书[4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0] 违规处理 - 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披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索赔[52] - 部门等未准确报告重大事项致信披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受处罚[52] - 公司信披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处分责任人[5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54]
鸥玛软件(30118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