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鸥玛软件(30118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鸥玛软件鸥玛软件(SZ:301185)2025-10-22 16:00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股东会的授权,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1.3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相关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 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