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鸥玛软件(30118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鸥玛软件鸥玛软件(SZ:301185)2025-10-22 16:00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修订)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提高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 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 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1.3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1.4 公司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