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301185) -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 (修订) 1 总则 1.1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1.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1.4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 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2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2.1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