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30055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 - 公司注册资本由120,946,746元减至120,867,878元,减少78,868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120,946,746股减至120,867,878股,减少78,868股[3]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可按所持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6]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等多项重要决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决定[11]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1] - 董事会中应至少包括四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4]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21][22] 其他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2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