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00053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冰山冷热冰山冷热(SZ:000530)2025-10-22 17:0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对应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7]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3]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2]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7]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17] - 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董事等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18]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并协助信息披露[22]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防止信息泄漏[25]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6]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8] - 临时报告按情况经审议、签发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9]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法规部负责相关档案工作[31]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32] - 对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造成损失的人员追究责任[3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