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4][5]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未达上述标准,成交超3000万元股权投资等需半数非独立董事同意[6] 交易资料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6]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提供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7] 部门职责 - 首席投资官或总裁委派人员负责投资项目事前分析评估及执行决议[9]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9] - 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9] - 战略投资部保管投资资料,董事会办公室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项目处置 - 发生7种情形公司可处置或终止对外投资项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