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 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 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