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 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