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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英装备(30029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蓝英装备蓝英装备(SZ:300293)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1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