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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英装备(3002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蓝英装备蓝英装备(SZ:300293)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含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