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600688)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10月22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专职审计人员应占在岗职工人数的3‰及以上[7]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8] - 每一年度结束后审计部向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审计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违规处理 - 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12] - 审计发现涉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按规定移送纪委[14] 评价报告 - 公司根据审计部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问题分析 - 审计部定期汇总分析普遍性问题并提意见建议[11] 结果应用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等重要参考[14] 通报协作 - 审计部对重大风险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16] - 审计部应与其他内部监督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工作机制[16]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审计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理人员[17] - 审计部和人员未履职公司处理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7] 人员保护 - 公司保护审计人员履职,打击报复人员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0] - 本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亦同[20]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以其他规定为准[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